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崇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乡政府指定的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九类: 1、概况信息。包括县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县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县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县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详见县政府编制的《崇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县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县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县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县政府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政府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县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崇义县聂都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 聂都乡人民政府楼一楼101室 邮政编码:341308 联系电话:0797-3895005 传真号码:0797-3895005 电子邮箱:ndxzf005 @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监察部门或上一级政府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聂都乡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